第33章
瓦希德和我倚着牆,坐在那些男孩對面,他們跟法裡德開玩笑,爬上他的肩膀。盡管我一再推辭,瓦希德令其中一個男孩去給我拿毛毯,以便我坐得舒服些,又讓瑪麗亞給我端茶。他問起從白沙瓦來的旅途,問起路過開伯爾隘口的情況。
“我希望你們沒有碰到任何強盜。”他說。與開伯爾隘口同樣遠近聞名的是,強盜利用那裡的地形打劫過往旅客。我還沒有回答,他就眨眨眼,大聲說:“當然,沒有任何強盜會打我兄弟那輛破車的主意。”
法裡德将最小那個孩子抱倒在地,用那隻完好的手去撓他的肋骨。那孩子咯咯大笑,雙腳亂踢。“最少我還有一輛車,”法裡德氣喘籲籲地說,“你那頭驢子最近怎樣?”
“我的驢子騎起來比坐你的車好。”
“騎驢才知驢難騎。”法裡德回敬說。他們全都笑起來,我也笑了。我聽見隔壁傳來女人的聲音。從我坐的地方,可以看到那間屋子的一半。瑪麗亞和蒙着棕色面紗的婦女低聲交談,從一個大水壺往茶壺裡面倒茶。那女人年紀較大,應該是她媽媽。
“你在美國幹什麼呢,老爺?”瓦希德問。
“我是個作家。”我說,法裡德聽到之後輕聲一笑。
“作家?”瓦希德說,顯然頗有好感。“你寫阿富汗嗎?”
“這麼說吧,我寫過,但現在沒有。”我說。我最後一本小說叫《此情可待成追憶》[1]原文為ASeasonforAshes,這裡為意譯。[1],寫的是一個大學教授的故事,他發現妻子跟他的學生上床之後,追随一群吉蔔賽人而去。這本書不錯。有些評論家說它是本“好”書,有一個甚至還用了“引人入勝”這樣的評語。但突然之間,它讓我很難為情。我希望瓦希德不會問起它的内容。
“也許你應該再寫寫阿富汗。”瓦希德說,“将塔利班在我們國家的所作所為告訴世界其他角落的人們。”
“嗯,我不是……我不算是那種作家。”
“哦,”瓦希德說,點點頭,有點臉紅,“你知道得最清楚,當然。我不該建議你……”
就在那時,瑪麗亞和另一個婦女走進來,端着一個小盤子,上面有茶壺和兩個茶杯。我畢恭畢敬地站起來,雙手交叉放在兇前,彎身鞠躬。“你好。”我說。
那婦女放下面紗,遮住下半邊臉,也鞠躬。“你好。”她的聲音細不可聞。我們不看對方的眼睛。她倒茶水的時候我站立着。
那婦人将熱氣騰騰的茶杯放在我面前,退出房間。離開的時候,她赤裸的雙腳沒有發出任何聲音。我坐下,喝起那杯濃濃的紅茶。瓦希德終于打破那之後令人不安的沉默。
“是什麼讓你回到阿富汗呢?”
“是什麼讓他們這些人回到阿富汗呢,親愛的哥哥?”法裡德說,他在跟瓦希德說話,鄙夷的眼光卻一直看着我。
“住口!”瓦希德怒道。
“總是同樣的事情。”法裡德說,“賣掉土地,賣掉房子,收錢,像老鼠那樣跑開。回到美國去,用那筆錢帶上家人去墨西哥度假。”
“法裡德!”瓦希德咆哮。他的孩子,甚至還有法裡德都害怕起來。“你的禮貌哪裡去了?這是我的房子!阿米爾老爺今晚是我的客人,我不容許你這樣給我丢臉!”
法裡德張開口,幾乎就要說出些什麼,想了想又沒說出來。他頹然倚着牆,無聲說着些什麼,将那隻殘廢的腳放在完好的腳上面,鄙薄的眼光一直盯着我。
“原諒我們,阿米爾老爺。”瓦希德說,“打小時候起,我弟弟的嘴巴就比腦袋快兩步。”
“那是我的錯,真的。”我說,試圖在法裡德的逼視之下露出笑臉。“我沒覺得被冒犯了。我應該把我到阿富汗來的任務跟他說。我不是來賣田産的,我要去喀布爾找個小男孩。”
“小男孩?”瓦希德重複說。
“是的。”我從襯衣的口袋掏出寶麗萊照片。再次看到哈桑的照片,再次讓我的心因為他的死揪痛起來。我不得不将眼光移開,把它遞給瓦希德。他端詳着那張照片,擡眼望望我,又看回去。“這個男孩?”
我點點頭。
“這個哈紮拉男孩?”
“是的。”
“他對你很重要嗎?”
“他的父親對我來說很重要,就是照片中那個男人,現在他死了。”
瓦希德眨眨眼:“他是你的朋友?”
我内心想說是,仿佛在心靈深處,我想保守爸爸的秘密。可是謊言已經足夠多了,“他是我同父異母的兄弟。”我壓制着情緒說,又加上一句,“我的私生弟弟。”我轉過茶杯,把弄着杯柄。
“我不是想要刺探你的隐私。”
“你沒有。”我說。
“你會怎麼安置他呢?”
“把他帶到白沙瓦,那兒有人會好好照料他。”
瓦希德把照片還給我,厚厚的手掌放在我肩膀上。“你是條讓人尊敬的漢子,阿米爾老爺。一個真正的阿富汗人。”
我暗自汗顔。
“你今晚來我家做客,讓我很驕傲。”瓦希德說。我跟他客氣了幾句,偷眼看向法裡德。現在他低着頭,玩弄着草席殘破的邊緣。
隔了一會,瑪麗亞跟她媽媽端來兩碗熱氣騰騰的蔬菜湯,還有兩片面包。“很抱歉,沒有肉。”瓦希德說,“現在隻有塔利班才能吃上肉。”
“這看起來很棒。”我說,它确實很棒。我讓他跟小孩也吃些,但瓦希德說他們在我們來之前剛吃過。法裡德和我卷起衣袖,手抓面包,浸在蔬菜湯裡面,吃了起來。
吃的時候,我看着瓦希德的兒子,他們三個都很瘦,臉上髒兮兮的,棕色的頭發剪得很短,戴着無邊草帽,不時偷偷看着我的電子手表。最小那個在他哥哥耳邊說了些什麼,他哥哥點點頭,眼神一直沒離開我的手表。最大那個男孩――我猜想他大概十二歲――搖晃着身體,眼光也落在我的手表上。吃完之後,瑪麗亞端來一陶罐水,我洗過手,問瓦希德我能不能送點禮物給他兒子。他不許,但我執意要送,他勉強同意了。我把手表脫下來,交給三個男孩中最小那個。他怯生生地說了句“謝謝”。
“它可以告訴你世界任何城市的時間。”我告訴他。孩子們禮貌地點點頭,将手表傳來傳去,輪流試戴。但他們很快就不感興趣了,将手表扔在草席上。
“你本來可以告訴我。”法裡德後來說。瓦希德的妻子替我們鋪好草席,我們兩個躺在一起。
“告訴你什麼?”
“你到阿富汗的原因。”他的聲音沒有了那種自遇到他以來一直聽到的鋒芒。
“你沒問。”我說。
“你應該告訴我。”
他翻過身,臉朝着我,屈手墊在頭下。“也許我會幫你找到這個男孩。”
“謝謝你,法裡德。”我說。
“我錯了,不該瞎猜。”
我歎氣:“别煩了。你是對的,隻是你不知道而已。”
他雙手被綁在身後,粗粗的繩索勒進他的手腕,黑布蒙住他的眼睛。他跪在街頭,跪在一溝死水邊上,他的頭耷拉在兩肩之間。他跪在堅硬的地面上,他禱告,身子搖晃,鮮皿浸透了褲子。天色已近黃昏,他長長的身影在沙礫上來回晃動。他低聲說着什麼。我踏上前。千千萬萬遍,他低聲說,為你,千千萬萬遍。他來回搖晃。他揚起臉,我看到上唇有道細微的疤痕。
并非隻有我們兩個。
我先是看到槍管,接着看到站在他身後那個人。他很高,穿着人字型背心和黑色長袍。他低頭看着身前這個被蒙住眼睛的男人,眼中隻有無盡的空虛。他退後一步,舉起槍管,放在那個跪着的男人腦後。那時,黯淡的陽光照在那金屬上,閃耀着。
來複槍發出震耳欲聾的響聲。
我順着槍管向上的弧形,看見槍口冒着袅袅煙霧,看見它後面那張臉。我就是那個穿着人字型背心的人。
我驚醒,尖叫卡在喉嚨中。
我走到外面。明月半彎,銀光黯淡,我伫立,擡頭望着星辰遍布的夜空。蟋蟀隐身黑暗中啾啾鳴叫,風拂過樹梢。我赤裸的腳下大地寒涼,刹那間,自我們穿過國境後,我初次感到我回來了。度過所有這些年月,我又回來了,站在祖輩的土地上。正是在這片土地上,我的曾祖父在去世前一年娶了第三個妻子。1915年那場橫掃喀布爾的霍亂要了他的命。最後,她給他生了前兩個妻子所未能生出的:一個兒子。正是在這片土地上,我的祖父跟納迪爾國王一起狩獵,射殺一頭鹿。我媽媽死在這片土地上。也是在這片土地上,我曾為了得到父親的愛苦苦奮鬥。
我倚着那屋子的一堵泥牆坐下。突然間,我覺得自己和這片古老的土地皿脈相連……這讓我很吃驚。我的離開很久遠了,久遠得足以遺忘,也足以被遺忘。我在大地某處有個家,對于那些睡在我倚着這面牆那邊的人們來說,那地方或許遙遠如另外一個星系。我曾以為我忘了這片土地。但是我沒忘。而且,在皎潔的月光中,我感到在我腳下的阿富汗發出低沉的響聲。也許阿富汗也沒有把我遺忘。
我朝西望去,覺得真是奇妙,在峰巒那邊的某處,喀布爾依然存在。它真的存在,不隻是久遠的記憶,不隻是《舊金山紀事報》第十五版上某篇美聯社報道的标題。西方的山脈那邊某個地方有座沉睡的城市,我的兔唇弟弟和我曾在那裡追過風筝。那邊某個地方,我夢中那個蒙着眼的男人死于非命。曾經,在山那邊,我作過一個抉擇。而如今,時隔四分之一個世紀,正是那個抉擇讓我重返這片土地。
我正打算回去,聽到屋裡傳出說話聲。我認得有個是瓦希德的嗓音。
“……沒有什麼留給孩子吃的了。”
“我們是很餓,但我們不是野蠻人!他是客人!你說我該怎麼辦?”他的聲音很疲累。
“……明天去找些東西,”她哭泣着說,“我拿什麼來養……”
我蹑手蹑腳走開。現在我明白為什麼那些男孩對手表毫無興趣了。他們根本就不是在看着手表,他們看着的是我的食物。
我們在隔日早上道别。就在我爬上陸地巡洋艦之前,我謝謝瓦希德的熱情招待。他指着身後那座小小的房子。“這裡是你的家。”他說。他三個兒子站在門口,看着我們。最小那個戴着手表――它在他瘦小的手腕上蕩來蕩去。
我們離開的時候,我看着側視鏡。瓦希德被他的兒子環繞着,站在一陣車輪卷起的塵霧中。我突然想起,要是在另外的世界,這些孩子不會餓得連追逐汽車的力氣都沒有。
那天早些時候,我确信無人注意,做了一件二十六年前就已經做過的事情:将一把皺皺的鈔票塞在草席下面。